鄭商(shāng)函〔2024〕587号
各會員單位:
根據《鄭州商(shāng)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(lǐ)辦(bàn)法》第九條及《鄭州商(shāng)品交易所期貨結算管理(lǐ)辦(bàn)法》第二十七條規定,經研究決定,對棉紗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标準、漲跌停闆幅度和交易手續費标準作(zuò)如下調整:
一、自2024年9月2日結算時起,棉紗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标準調整為(wèi)5%,漲跌停闆幅度調整為(wèi)4%。其中(zhōng),棉紗期貨24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标準仍為(wèi)20%,漲跌停闆幅度仍為(wèi)6%;棉紗期貨2410、2411、2412、2501及2502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标準仍為(wèi)7%,漲跌停闆幅度仍為(wèi)6%。
二、自2024年8月30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,棉紗期貨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标準調整為(wèi)1元/手。其中(zhōng),棉紗期貨2409、2410、2411、2412、2501及2502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标準仍為(wèi)4元/手。
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标準和漲跌停闆幅度高于上述标準的,仍按相關規定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(shāng)品交易所
2024年8月30日